
记者从市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窗口了解到,异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其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户籍所在地在德州的职工,在德州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可持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和贷款情况证明,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按照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陈女士申请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先需是德州户口,异地公积金连续缴存足额6个月(含)以上。只要陈女士符合德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个人最高可贷款30万,夫妻双方可贷款40万元。据悉,目前个人住房公积金首套住房贷款五年以上的利率为3.25%,对比纯商业贷款4.9%的利率,公积金贷款优势明显。陈女士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30万,20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1701.59元,利息共计108380.95元,比商业贷款可节省62818.77元的利息。
据介绍,公积金异地互贷,对异地置业、回乡置业的人群提供贷款支持,同时,鼓励更多年轻一族以及刚需人群买房,只要满足公积金办理条件的职工均可以办理异地贷款业务。